1.小学录取方式
(1)第一轮录取。录取符合第1、2类优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
(2)第二轮录取。接受江城区城东、城南、城北、南恩、岗列5个街道、原水上派出所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并公布第一轮录取情况,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适龄儿童,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
2.初中录取方式
(1)第一轮录取。录取符合第1、2类优先政策条件的学生。
(2)第二轮录取。接受有意愿升读本校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并公布第一轮录取情况,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小学毕业生,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录取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进入下一轮招生。
(3)第三轮录取。接受江城区城东、城南、城北、南恩、岗列5个街道、原水上派出所辖区户籍和在以上区域所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摇号未能中号的小学毕业生,按江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政策安排解决。
录取完毕后,被录取学生三天内到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凡被录取并完成注册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市直属学校招生报名。